审批事项: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修正)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
办理条件: | 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新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授权委托书
《道路运输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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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