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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信息变更

审批事项: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信息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办理条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原从业资格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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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