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四十条: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长期居住在参保地以外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社保平台)等全国统一入口服务提出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经办机构应对工伤职工提出的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及时核准。 | ||
办理条件: | 在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申请异地居住就医确认。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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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