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监测中心

返回

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变更)

审批事项: 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建房规【2019】5号)
办理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涉及备案证明记载事项的变更,双方经协商,申请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指定窗口收费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属(纸介)合同的,收取商品房买卖(纸介)合同;属(网签)合同的,收取变更前合同和变更后合同备案证明
补充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