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道路客运站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七章 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第二节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四、经营许可变更与终止许可办理程序(二)客运站经营者拟变更站场名称等事项的,实行备案制度,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办理条件: | 具备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资质,变更名称。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道路客运站经营变更申请表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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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