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道路运管处市直属运管所

返回

道路客运站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审批事项: 道路客运站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七章 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第二节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四、经营许可变更与终止许可办理程序(二)客运站经营者拟变更站场名称等事项的,实行备案制度,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具备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资质,变更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道路客运站经营变更申请表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