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
办理条件: | 基金会修改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履行修改章程的内部程序。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修改后的章程及修改说明
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授权委托书
原《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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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