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司法局

返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书遗失补证审核

审批事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书遗失补证审核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第60号令),(2017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第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妥善保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不得伪造、涂改、抵押、出借、出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持证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或更换手续。
办理条件: 执业证遗失,在省级以上报纸登遗失作废声明。
收费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补(换)发执业证申请表
登报遗失作废声明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