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1.[条例]《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2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五条、第五十三条; 2.[规范性文件]泉州市科技局印发《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科〔2018〕261号) | ||
办理条件: | 1.泉州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条件和能力,信誉良好; 3.其他年度申报指南规定要求。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项目验收表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