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申请(泉州开发区)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
办理条件: | |||
收费依据: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提交电子数据,并在系统中自动生成资质申请表,系统电子数据须与申请表内容完全一致。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申请表所列主要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中官网无法查询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职称证提供原件核对。
资质申请表所列主要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印章)。
提供已竣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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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