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
办理条件: |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需要变更领取待遇银行账户信息。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身份证或社保卡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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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