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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审批事项: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1.[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全文;2.[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闽人社文〔2017〕192号)全文;3.[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目录(闽人社文【2017】320号)全文;4.[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0号)全文;5.[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全文;6.[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人社【2017】338号)(仅适用于厦门市)全文;7.[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厦人社办【2019】26号)(仅适用于厦门市)全文;8.[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9】273号)(仅适用于厦门市)全文。
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待遇领取人银行卡
证书校验结果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