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我要办理职工退休一件事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第三条、《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国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 ||
办理条件: | 在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人员: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无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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