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确认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 | ||
办理条件: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三)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七)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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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