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7〕311号) 一、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核定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计算时间,应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后起算。其中,申请注册为美容外科类别的,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外科专业或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申请注册为美容皮肤科的,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申请注册为美容牙科类别的,应具有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申请注册为美容中医科类别的,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中医专业。 (四)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半年及以上并合格。 二、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应对主执业机构注册为本机构的执业医师进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核定并为其办理备案。 | ||
办理条件: | 由辖区卫健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登记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拟备案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计算时间,应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后起算。其中,申请注册为美容外科类别的,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外科专业或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申请注册为美容皮肤科的,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申请注册为美容牙科类别的,应具有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申请注册为美容中医科类别的,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中医专业。 4.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半年及以上并合格。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
《医师执业证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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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