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变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者的审批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 ||
办理条件: | 具备1.审批单位为本教育行政部门的合法民办机构;2.由举办者提出;3.在进行财务清算后;4.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可以申请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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