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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审批事项: 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
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变更参保地申请表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