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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条件: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设立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
申请企业章程
法人代表身份证
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材料
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
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