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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港口安全评价备案

审批事项: (全程)港口安全评价备案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办理条件: 办理本事项前应先到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取得港口安全评价报告书正本。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a) 港口安全评价备案登记表;
b) 港口安全评价报告书正本。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