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_迁址、扩项备案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9〕900号)二、进一步明确技术审核流程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审核包括首次技术审核、迁址审核、扩项审核。(二)实验室迁址、扩项审核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拟变更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地址或增加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应在新实验室启用或开展新项目前一个月,向省临检中心提交迁址或扩项技术审核申请,省临检中心组织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书面告知,医疗机构凭书面告知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 ||
办理条件: | 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拟变更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地址或增加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在新实验室启用或开展新项目前一个月,向省临检中心提交迁址或扩项技术审核申请,省临检中心组织技术审通过的,可以办理。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变更备案信息表
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出具的技术审核结果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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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