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评审认定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1、《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2、《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8〕7号)4、《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印发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城联〔2020〕36号) | ||
办理条件: | 申请认定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传统工艺美术品种1、历史悠久,世代相传;2、主要采用天然或传统原材料制作;3、具有鲜明的闽南风格或泉州特色;4、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或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二)传统工艺美术技艺1、历史悠久,以手工艺为主的传统工艺和技艺流程制作;2、技艺精湛并能展现独特的风格流派;3、能够充分展示原材料的材质美;4、在传统技艺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既保留传统技艺的精华,又体现新技艺特有的艺术效果。外地具有悠久历史的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引进泉州一定时间,经过再创作形成独特风格,并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可视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一式一份)
品种及技艺传承情况(一式一份)
采用的主要原材料以及该品种技艺手工艺制作或以手工艺制作为主的佐证资料(一式一份)
工艺流程和技艺特点(一式一份)
代表作品获奖、馆藏相关资料(一式一份)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证书(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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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