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_外国医师(医疗团体)短期行医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规章]《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是指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 ||
办理条件: | 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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