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规划验线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服务依据: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机关申请验线。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验线意见。经验线合格,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开工建设。 | ||
办理条件: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工程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 |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3278.85元/每件(4点);每增加一个点,按819.72元/点收费。(财建﹝2009﹞17号)。 | ||
收费标准: | 已实现网上缴费 |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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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