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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许可

审批事项: 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许可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
申请书(出版物批发)
企业章程
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承诺书(项目地址不一致)
授权委托书
计算机管理条件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