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企业境外机构证书注销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第十七条 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报告出具注销确认函。 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 ||
办理条件: | 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 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企业境外机构终止报告表
原企业境外机构投资证书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