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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证核发

审批事项: 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证核发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经营活动的通知》(闽建城〔2014〕18号)中第三条:简化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申报《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二)燃气汽车加气站营业执照;(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四)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五)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六)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七)燃气汽车加气站负责人任命文件;本单位加气工、运行工等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及燃气专业培训证,没站不少于四人;(八)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办理条件: 满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经营活动的通知》(闽建城〔2014〕18号)文件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经营活动的通知》(闽建城〔2014〕18号)中第三条:简化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申报《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二)燃气汽车加气站营业执照;(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四)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五)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六)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七)燃气汽车加气站负责人任命文件;本单位加气工、运行工等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及燃气专业培训证,没站不少于四人;(八)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申请表
燃气汽车加气站营业执照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形成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燃气汽车加气站负责人任命文件;本单位加气工、运行工等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燃气专业培训证,每站不少于标准要求(4人以上);
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