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招投标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
办理条件: | "(1)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现场监督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收费依据: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
收费标准: | 01 |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
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
招标人、投标人身份证明
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
若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提供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文件
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
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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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