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工伤保险费率核定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确认 | ||
服务依据: | ⑴《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⑵《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三款;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 | ||
办理条件: | 泉州市税务局直属分局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4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