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 ||
办理条件: | 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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