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司法鉴定机构延续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 第二十六条 2、《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2014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 | ||
办理条件: | 1、符合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条件;2、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情形的:3、期限届满前30日。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无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